從醫學方面論述亞呼贖阿彌賽亞在十字架上受難

從醫學方面論述亞呼贖阿彌賽亞在十字架上受難

約翰福音3:16
亞哈威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本文由David Terasaka編撰,專利文獻1996版權歸David Terasaka醫學博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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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事工網站上使用這篇文章時,用亞呼贖阿和亞哈威的真名代替了這篇文章中所用的希臘名耶穌,神或主的稱謂。


希伯來書12:2
-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亞呼贖阿。
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亞哈威寶座的右邊。

在亞呼贖阿一生的最後幾個小時裡,祂忍受了甚麼,又遭受了怎樣的恥辱?

EXCRUCIATE(殘酷的折磨):導致極大的痛苦和折磨
拉丁語:由於十字架的原因

「源於十字架」

這個論述報告的基調可以用「極度痛苦」這個詞來概括,(「極度痛苦」的詞根)指的是某種引起極大的痛苦和折磨的事物。這個詞的拉丁語詞根是「ex」,意思是「源自,由於」,而「cruciate」的意思「十字架」。「極度痛苦(excruciate)」這個詞來自拉丁語的「源自,或由於十字架」。(韋伯斯特 Websters)

總體概述

亞呼贖阿被釘十字架前的最後時刻是在耶路撒冷的幾個地方度過的。夜幕降臨的時候,祂是在耶路撒冷西南方的上層樓房裡。在吃最後的晚餐時,祂告訴門徒們說,祂的身體和祂的血都是為他們捨下的。(馬太福音26:26-29)祂出到城外的客西馬尼園。然後祂被抓捕,並被帶回到大祭司的殿裡。在那裡,祂被從前的大祭司亞拿和亞拿的女婿該亞法審問。後來,祂被公會判決,並因祂聲稱自己是亞哈威的兒子,而被發現犯了褻瀆的罪,祂就被判處死刑。因為只有羅馬人才能夠處決罪犯,所以祂被送到安東尼亞城堡的本丟彼拉多那裡。彼拉多沒有發現祂犯了什麼罪,就把祂送到希律王那裡,希律王又把祂送回到彼拉多那裡。彼拉多屈服於眾人的壓力,就下令鞭打亞呼贖阿,並且把祂釘十字架。最後,祂被帶出到城外,在各各他被釘死十字架上。

亞呼贖阿的健康和需要遭受的嚴酷折磨

可以合理地假設一下,亞呼贖阿在臨死前幾個小時,在面臨嚴酷折磨之前,祂的身體是健康的。作為一名木匠,在祂傳道期間走遍了那片土地,這就要求祂的身體狀況良好。然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祂被迫在一個不眠之夜走了2.5英里,在這期間,祂經歷了六次考驗,極度痛苦,受到嘲笑、遭到奚落和嚴酷的鞭打,並被祂的朋友和祂的父親離棄。(愛德華茲Edwards)

樓上的房間或餐廳

那場嚴峻的考驗是在那間樓上的房屋裡開始的,就是我們現在所稱「最後的晚餐」的地方,亞呼贖阿在那裡給出了第一次聖餐的教導,預言了祂的身體和血都要被獻上(馬太福音26:17-29)。在今天的耶路撒冷,人們可以去參觀那個廳堂(Cenacle)或者稱為聖拿庫倫(Cenaculum:拉丁語「餐廳」的意思),這間房屋建造在人們相信是「最後的晚餐」樓上房屋的所在地,(Kollek)它坐落在耶路撒冷古城的西南方。

客西馬尼園:榨油

路加福音22:44 亞呼贖阿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亞哈威的靈……被壓榨」

亞呼贖阿從樓上的房間走到城牆外,花時間在客西馬尼園裡禱告。如今的客西馬尼園裡有許多古老的橄欖樹,有些橄欖樹在亞呼贖阿的時代可能已經從根部長出了樹。(當羅馬人在公元前70年佔領耶路撒冷的時候,耶路撒冷周圍的樹都被他們砍掉了。橄欖樹可以重新從根部生長並且存活數千年。)「客西馬尼園」這個名出自希伯來語「Gat Shmanim 嘎特—許馬尼姆」,意思是「榨油機」(Kollek)。因為聖經裡用「油」來象徵聖靈,所以這裡可能說的是「亞哈威的靈被壓榨」的地方就是在這個園子裡面。亞呼贖阿就是在這裡為將要發生的事情作痛苦的禱告。值得注意的是,這是詹姆斯國王聖經譯本(KJV)裡唯一提到「痛苦」一詞的地方。(斯特朗一致性聖經)希臘文裡的「痛苦」一詞的意思是「從事戰鬥」亞呼贖阿是為祂將要經歷的事情感到痛苦,感覺到祂已經到了死亡的邊緣。(馬可福音14:34)但祂卻禱告說:不要隨我的意思,而是按你的旨意成就。

具有醫學方面意義的是:路加〔在路加福音裡〕提到了祂流的汗如血滴一樣。這個症狀在醫學術語上稱為「血鐵質沉著症 hemohidrosis」「血汗症hematidrosis」,可以在經歷過極大的壓力或身體休克過的病人身上看到這種症狀。(Edwards愛德華茲)汗毛孔周圍的毛細血管變得脆弱,血液滲漏到汗液中。曾經有一個病例史,記錄了一位年輕的女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空襲中,隔壁的房子發生了瓦斯爆炸後,就患上這種恐懼症。(Scott斯科特)另一個報導提到了一個被敵方士兵用劍以死威脅的修女,「她受到了極度的驚嚇,身體的每個部位都在流血,就在攻擊她的人眼前死於大出血。」(Grafenberg格拉芬伯格)為了紀念亞呼贖阿所受的苦難,現在客西馬尼園裡矗立著一座教堂,被稱為苦難教堂。(也被稱為萬國教堂,因為是許多國家捐錢建起來的。(Kollek寇萊克)

被人離棄

馬太福音26:56 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詩篇22:11 求你不要遠離我,因為急難臨近了,沒有人幫助我。

亞呼贖阿還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就被猶大出賣了,並且被猶太人抓起來了。祂的門徒們都離祂而去了,甚至不惜付出赤身逃跑的代價(馬可福音14:51-52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亞呼贖阿,眾人就捉拿祂。52祂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亞呼贖阿被捆綁了(約翰福音18:12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亞呼贖阿,把祂捆綁了),然後帶到城裡的大祭司的院子裡,那個地方離那間樓上的房子很近。

對亞呼贖阿審訊的不合法的幾個方面

以下是對亞呼贖阿審訊的不合法的幾個方面:

1. 審訊只能在公會舉行例會的地方進行(而不是在大祭司的殿裡)
2. 審訊不能在安息日前夜或節日或晚上進行
3. 宣判「有罪」只可能在審訊後的次日宣告

證人的問題

申命記19:15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做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才可定案。

申命記17: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做見證將他治死。

馬可福音14:56 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祂,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在大祭司的院子裡,祂被亞那審問(約翰福音18:13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並且被一個兵丁打了(約翰福音18:22亞呼贖阿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然後祂被帶到該亞法和公會那裡。他們試圖用許多假見證來判處祂死刑。但控告祂的見證卻不相合。依照律法,沒有兩、三個人一致的見證,就不能把人處死。儘管見證各不相合,但是當祂告訴他們祂是亞哈威的兒子時,祂就被控訴為犯了褻瀆罪。祂就被判死刑。亞呼贖阿被侍衛兵奚落嘲笑,朝祂吐唾沫,用拳頭打祂,用手掌打祂的臉。(馬可福音14:65就有人吐唾沫在祂臉上,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祂來,用手掌打祂。)在審訊期間,彼得三次不認祂。亞呼贖阿被審訊的程序違反了祂所在社會的許多法律。其他一些違反法律的方面是:(Bucklin巴克林)

1. 不能在晚上抓捕人。
2. 審訊的時間和日子不合法,因為那是發生在安息日的前夜。這一次排除了如果被定罪,將被要求延期到第二天的任何機會。
3. 公會無權煽動指控。它只能去調查呈送到它那裡的指控。在對亞呼贖阿的審訊中,法庭自己構想了那個指控。
4. 在審判過程中,對亞呼贖阿的指控發生了變化。祂最初被指控犯有褻瀆罪,因為祂聲稱祂將在三天內摧毀並重建亞哈威的殿,並聲稱自己是亞哈威的兒子。當祂被帶到彼拉多面前時,指控又成了亞呼贖阿是猶太人的王,並且不主張向羅馬人納稅。
5. 如上所述,並沒有滿足兩名證人同意判處死刑的要求。
6. 法院沒有按照猶太法律的要求在公會的定期會議地點進行審訊。
7. 亞呼贖阿不被允許作辯護。根據猶太律法,應該對證人提出的事實進行詳盡的調查。
8. 公會宣判死刑。根據法律,公會是不允許定罪和執行死刑。(約翰福音18:31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當今,人們可以參觀大祭司的殿。你可以站在庭院的廢墟中,觀看亞呼贖阿時代的房屋結構模型。


彼拉多的裁決

馬可福音15:15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亞呼贖阿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第二天一大早,公會就商議並判處祂死刑(馬太福音27:1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亞呼贖阿)。因為猶太人不能執行死刑,羅馬人才能執行死刑,所以亞呼贖阿被帶到彼拉多面前。現在,指控就改成了控訴亞呼贖阿自稱為猶太人的王,並且禁止國民向凱撒納稅(路加福音23:5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儘管有這麼多指控,彼拉多還是沒有發現祂有什麼過錯。他就把亞呼贖阿送到希律那裡。亞呼贖阿在希律面前卻一言不答,除了承認祂是猶太人的王。希律又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彼拉多無法說服眾人相信亞呼贖阿是無罪的,所以就下令將亞呼贖阿處死。有消息稱,根據羅馬的律法,一個要被釘死的罪犯必須先被鞭打。(McDowell麥克道爾)其他人則相信,亞呼贖阿先是被彼拉多鞭打,希望祂受到較輕的刑罰。(Davis戴維斯)儘管他(彼拉多)作出了努力,猶太人還是允許巴拉巴被釋放,並要求亞呼贖阿被釘死,甚至喊著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彼拉多就把亞呼贖阿交給人鞭打,並釘在十字架上。(馬太福音27:24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25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26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亞呼贖阿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就在這時,亞呼贖阿遭受了嚴酷的身體鞭打。(愛德華茲)在受鞭打期間,受害者是要被綁在一根柱子上,他的背部要 完全裸露在外。羅馬人使用的鞭打工具,稱為鞭子或鞭毛,是一種由許多小塊骨頭和金屬製成的皮鞭。鞭打的次數沒有記錄在福音書裡。申命記25:3中規定了猶太律法中的鞭打次數是四十次,但後來減少到三十九次,以防計算錯誤造成鞭打過度。(霍爾曼斯)受害者常常死於鞭打。(有人認為鞭打三十九次,就足以讓罪犯有一種「劫後餘生」的經歷)羅馬律法並沒有限定鞭打的次數。(麥克道爾)在鞭打的過程中,皮膚從背部剝離,露出血淋淋的肌肉和骨頭。鞭打造成的嚴重失血,使受害者身體虛弱,也許會到失去知覺的地步。

羅馬兵丁嘲弄並鞭打亞呼贖阿

馬太福音27:28-30(兵丁)給祂脫了衣服,給祂穿上朱紅色的外袍,又用荊棘擰成冠冕,戴在他的頭上。他們把杖放在祂右手裡,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猶太人的王萬歲!」他們吐唾沫在祂臉上,並且拿著杖,一次又一次地打祂的頭。亞呼贖阿隨後被羅馬兵丁打了。他們嘲弄祂,給祂穿上一件很可能是羅馬軍官的披風,那件披風是深紫色或深紅色的。(擴展版聖經)祂還戴著荊棘的冠冕。不像傳統的皇冠會有一個開放的環,實際上那個荊棘冠冕可能已經覆蓋了整個頭皮。(倫普金)那荊棘可能有1到2英吋長(2.5~5cm)。福音書上說,羅馬士兵繼續擊打亞呼贖阿的頭部。那樣擊打會把荊棘刺入頭皮(身體血管最密集的部位之一)和前額,造成嚴重出血。

荊棘冠冕和外袍

創世記3:17-18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以賽亞書1:18 亞哈威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朱紅色長袍和荊棘冠冕的意義在於突出了亞呼贖阿「背負了世人的罪孽」聖經裡把罪描述成朱紅色(賽1:18)。荊棘是在秋天之後才首次長出來的,是作為一個咒詛的徵兆。因此,祂穿戴的是象徵性的服飾,表明亞呼贖阿擔負了世人的罪孽和咒詛。不清楚祂在十字架上是否戴著荊棘冠冕。馬太福音裡描述的是羅馬人脫了祂的衣服,打了祂之後,他們又讓祂穿回祂自己的衣服。(馬太福音27:31戲弄完了,就給祂脫了袍子,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

嚴酷的鞭打

以賽亞書50:6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以賽亞書52:14 許多人因祂驚奇(祂的面貌比別人憔悴,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

福音書裡沒有記載嚴酷鞭打的細節。然而,在《以賽亞書》裡,表明了羅馬人拔了祂的鬍鬚(以賽亞書50:8)。書中還提到了亞呼贖阿被鞭打得面貌看上去都不像「神子」,即被打得不成人樣了。(比世人枯槁)。這節經文字面上可以解讀為「祂的面容被損毀得不成人樣了,以至於從祂的外貌根本就看不出是『神子』了。」眾人看見祂都驚駭(以賽亞書52:14許多人因祂驚奇;祂的面貌比別人憔悴;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祂的面容被毀就可以解釋為什麼祂復活後的樣貌不容易被人認出來。(Missler米斯勒)今天,人們可以參觀一個名叫鋪華石處(Lithostrotos)〔希伯來話叫厄巴大(約19:13)〕的地方,傳統上認為這是安東尼亞城堡的所在地。(儘管最近的挖掘可能會對這個理論產生懷疑(Gonen貢恩))這個地方有羅馬士兵曾經玩過的遊戲的標記。

亞呼贖阿要從被鞭打的地方沿著一條路走到各各他被釘十字架,這條路現在被稱為「十字架苦路(Via Dolorosa)」或者稱為「苦難之路」,這條路的總長大約是六百五十碼(約595米)。(Edwards愛德華茲)是一條狹窄的石頭街道,在亞呼贖阿的時代,這條路的四周可能都是市場。祂肩上背著十字架橫木(稱為十字架)被人帶著穿過擁擠的街道,那十字架的重量大概介於八十到一百一十磅之間(36到45公斤之間)。祂被羅馬守衛兵丁包圍著,其中一個兵丁背著一個提多祿牌(titulus),上面用希伯來文,拉丁文和希臘文標明祂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在路上,祂背不動那個十字架了。有人推測祂在下聖安東尼亞城堡台階的時候可能摔倒了。祂背上背著沉重的十字架摔倒可能會導致心臟挫傷,使祂的心臟在被釘十字架前就破裂了。(Ball保爾)古利奈人西門〔古利奈就是現在的北非(的黎波里)〕顯然受到了這些事件的影響,他被傳喚來幫忙。

現在的「十字架苦路(Via Dolorosa)」,就是亞呼贖阿被帶去釘十字架的那條路線,是在十六世紀被標註的。(Magi瑪吉)因為地點是在各各他(髑髏地),但真正的「十字架苦路(Via Dolorosa)」的地點存在爭議。今天,有許多傳統都是與在「十字架苦路(Via Dolorosa)」上發生在亞呼贖阿身上的事情有關。如今,這條路上有十四個與這件事相關的十字架受難像和九個教堂。這些十字架受難像是在1800年建立的。(Magi瑪吉)今天,人們可以走一段在亞呼贖阿時期被使用過的石頭路。

在十字架上受苦

詩篇22:16-17 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

在整本《舊約》中,亞呼贖阿被釘十字架(受難事件)在幾個地方被預言過了,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記載在以賽亞書52:13裡,書中說:「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在約翰福音3章裡,亞呼贖阿談論了祂要成就的那預言,祂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神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祂所指的是記載在民數記21:6-9裡的事件。(民數記21:6-9於是亞哈威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7百姓到摩西那裡,說:「我們怨讟亞哈威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亞哈威,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8亞哈威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桿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9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桿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亞哈威降火蛇的災在以色列人當中,火蛇咬人,許多人都死了。在以色列人向摩西承認他們的罪孽後,亞哈威賜給了他們一條用銅製造的蛇。銅是審判的象徵,蛇是咒詛的象徵。凡被蛇咬的人,看著那條銅蛇,就會免於死亡。這些經文都是預言,所指向的是被釘十字架,就是亞呼贖阿為了罪的審判,將會被(舉起)在十字架上,使信祂的人不至於滅亡(永恆的死亡),反而得永生。

哥林多後書5:21裡更詳細地說明了這一點:「祂(父神)使那無罪的(獨生子)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亞哈威的義。」(Pink平克)有趣的是,作為當今醫學職業象徵的阿斯克勒庇俄斯(Aesculapius)的標誌,其根源是來自銅蛇的製造。(Metherall麥西拉)實際上,亞呼贖阿才是所有人的醫治者!亞呼贖阿被帶往髑髏地(拉丁語:加略山;亞蘭語:各各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加略山的確切地點也存在爭議。在「十字架苦路(Via Dolorosa)」的盡頭,有一個「T」型的交叉口,向左轉,可以去到聖墓教堂,向右轉,就可以去到戈登的加略山。長久以來,聖墓教堂一直被傳統上認為是被釘十字架(亞呼贖阿受難)的地點。

戈登的加略山作為亞呼贖阿受難的確切地點,可能是有一個預言性的原因。在創世記22章裡,亞伯拉罕被亞哈威試驗,要在山頂上獻以撒。亞伯拉罕意識到他是在執行一個預言,就是:亞哈威會親自預備羔羊。亞伯拉罕稱那件事的地點為「亞哈威以勒」意思是「在亞哈威的山上,必有預備。」如果我們將這事作為是對亞呼贖阿之死的預言事件,那亞呼贖阿就要死在耶路撒冷的高地。戈登的加略山就是耶路撒冷的最高點。海拔七百七十七米。(Missler米斯勒:以色列旅遊手冊地圖)今天,在戈登的加略山上有許多岩石穴,使那個地方看起來像骷髏地。

亞呼贖阿接著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一個源於波斯人,後來傳給迦太基人(Carthaginians)和腓尼基人(Phoenicians)的一種刑罰。羅馬人將這一刑罰完善成為一種在一段時間內造成最大痛苦和折磨的處決方法。那些被釘死的人包括奴僕,外鄉人(外省人)和最低級的罪犯。羅馬市民,除了那些逃兵以外,都不會被處於這種刑罰。(McDowell麥克道爾)

被釘十字架的地點「是特意選在城外,因為律法禁止在城內執行這樣的事...出於衛生的原因...被釘死的屍體有時候被留在十字架上腐爛,成為一種恥辱,也是給路過的人發出令人信服的警告和威懾。」(Johnson強森)有時候,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還活著的時候就被野獸吃掉了。(Lipsius利普修斯)

被釘十字架的過程可以概括如下:十字架橫木被放在地上,受刑者躺在上面。手腕上被釘著長約七英吋,直徑約1釐米的釘子。釘子釘入的地方會進入正中神經附近,導致疼痛的衝擊通過手臂擴散出來。可能釘子會從骨縫中釘入,這樣才不會發生骨折(骨頭斷裂)。研究表明,釘子可能是從手腕的小骨頭之間穿透的,因為釘手掌不能支撐身體的重量。在古時的術語中,手腕被認為是手的一部分。(Davis戴維斯)豎立在受難地點的是一些直立的柱子。稱為木樁,高約七英呎。(Edwards愛德華茲)木樁的中央有一個粗糙的座位,稱為坐位或坐凳,是用來支撐受害者的。接著,十字架橫木被舉到木樁上。然後把腳釘在木樁上。為了能把腳釘在木樁上,膝蓋必須彎曲並且能夠橫向旋轉,維持一個非常不舒服的姿勢。那個提多祿牌就掛在受害者的頭的上方。

在執行釘十字架刑罰的過程中,有幾種不同類型的十字架。在亞呼贖阿的時代,最有可能使用的是一種T字型的十字架,不是現在流行的拉丁語所說的那種,也不是今天為人所接受的那種T型十字架。

在十字架上身體所受的痛苦

詩篇22:14-15 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裡面如蠟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

在遭受毆打和鞭打後,亞呼贖阿因失血而出現嚴重的低血容量症。上面的詩句描述了祂的脫水狀態和祂失去了力量。

當十字架被直立起來時,手腕、手臂和肩膀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導致肩膀和肘部關節脫臼。(梅塞爾)手臂向上和向外,將胸腔固定在一個固定的吸氣相的位置,會使得呼氣極為困難,無法完全呼吸。受刑者只能做很淺的呼吸(這可以解釋為什麼亞呼贖阿在十字架上說的話很短)。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失血、最後的氧氣和身體的固定位置,肌肉會發生嚴重的痙攣和痙攣性收縮。

被亞哈威離棄──屬靈的死亡

马太福音27:46 約在申初,亞呼贖阿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詩篇22:1)

世界的罪孽都加在祂的身上,亞呼贖阿遭受了屬靈的死亡(與父親分離)。以賽亞書59:2裡說,罪孽使人與亞哈威隔離,祂掩面不聽你們。(以賽亞書59:2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亞哈威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天父必須轉離祂在十字架上的愛子。因為這是亞呼贖阿第一次沒有稱亞哈威為祂的父親。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緩慢窒息而死

1. 呼吸淺導致肺部小面積萎陷。
2. 氧氣減少和二氧化碳增加會導致機體組織呈酸性狀態。
3. 肺部積液,使得上面第二種狀況惡化。
4. 心臟受壓迫,最終導致衰竭。

被釘死在十字架的緩慢過程中的痛苦和由此導致的死亡可概括如下: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機制似乎有可能是窒息而死。最終導致窒息而死的是以下一連串的事件:由於體重是由靜坐凳支撐著,手臂就被向上拉,這就會導致肋間和胸肌被拉伸。此外,胸肌的拉伸是與體重下沉的方向相反,由於呼吸肌肉被反方向力拉伸,呼吸膜變得相對固定。隨著呼吸困難加劇,手腕和手臂的疼痛加劇,受害者會被迫將身體往上抬,身體就會離開坐凳,從而將身體的重量轉移到腳上,呼吸就會變得容易些,但是隨著身體的重量被施加在腳上,腳和腿的疼痛會加劇。當疼痛變得無法忍受時,受害者會再次跌坐在坐凳上,身體的重量拉扯著手腕,再次拉傷肋間肌肉。這樣,受刑者要輪流變化姿勢,抬起身體是為了呼吸,跌坐在坐凳是為了減輕雙腳的疼痛。最後,他會變得精疲力盡或陷入失去知覺,這樣他就再也不能抬起身體脫離坐凳。在這種情況下,由於呼吸肌肉基本癱瘓了,受害者就窒息而死。」

由於呼吸淺,受刑者的肺部就會開始小範圍萎陷。引起缺氧和高碳酸。呼吸性酸中毒,由於被多次鞭打導致失血,腎臟無法給予補償,導致心臟壓力增加,心跳加快來進行補償。肺部積液增加。在缺氧和酸中毒的壓力下,心臟最終衰竭。關於死亡的實際原因有幾種不同的理論。一種理論認為:心包充滿液體,會給心臟泵血的能力造成了致命的壓力。另一種理論認為:亞呼贖阿是死於心臟破裂。(Bergsma博哥斯瑪)然而,導致亞呼贖阿死亡的真正原因:「可能是多種因素,主要與低血容量性休克、衰竭性窒息和可能是急性心力衰竭有關。」(Edwards愛德華茲)致命的心律失常可能是導致最後的終點事件。(Johnson, Edwards強森,愛德華茲)」

最後喝的那口醋

約翰福音19:29-30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30亞呼贖阿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亞哈威了。

由於遭受了多次鞭打而造成了嚴重失血,亞呼贖阿在嚴重脫水的情形下,最後說了一句:「我渴了。」祂在十字架上時被給予了兩種喝的飲品,第一次給的是藥酒(混合了沒藥),但祂拒絕了。祂選擇要神志清醒地面對死亡。Edersheim俄德謝伊姆寫道:

「給那些被執行死刑的犯人喝一口混合沒藥的烈酒,讓他們在死亡的過程中失去知覺,是猶太人的一種仁慈的做法。」(Mass Sem 2.9; Bemid.R.10)。這個費用如果不是由耶路撒冷婦女協會承擔的話,就會由慈善機構來執行(Sanh.43a)。當亞呼贖阿走到各各他山時,就給了祂這種藥酒。但嘗過之後...祂就不喝那藥酒...祂要直接面對死亡,即使在最嚴酷和最殘忍的情形下,祂也要因完全的順服而得勝...(第880頁)。

亞呼贖阿在臨死前接受的第二種喝的飲品,被描述為是一種葡萄酒醋。需要留意的兩個重點是:那飲品是用「牛膝草」蘸著給受刑者喝。記得這些事件是在逾越節的時候出現過。在逾越節期間(出埃及記12:22),牛膝草是用來蘸羔羊的血打在猶太人的門框上。有趣的是,最後這牛膝草卻指向完美羔羊的血,就是在木十字架上用來拯救全人類的所流的寶血。(Barclay巴克來)另外,這種葡萄酒醋是一種發酵產品,是用葡萄酒和酵釀製而成的。這個詞字面上的意思是「那個變酸的食物」,也跟希伯來語中的「那個發酵了的食物」詞語有關聯。(Holmans赫爾曼斯)酵母或酵,在聖經裡象徵的是「罪」。當亞呼贖阿喝了這種飲品(就是有的飲品),這樣就象徵著祂將世界的罪擔負在祂身上。

反對者們的慶祝
屬靈爭戰

詩篇22:12-13 有許多公牛圍繞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牠們向我張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

當亞呼贖阿被釘在十字架的時候,黑暗籠罩了全地(從中午到下午三點)。在路加福音22:53裡,亞呼贖阿把那些抓捕祂的人與黑暗權勢聯繫了起來。亞呼贖阿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邪惡的勢力在哪裡呢?當我們第一次看詩篇22章時,就可以看出以上的經文。十字架的周圍似乎沒有提到「公牛」和「獅子」。然而,經文有更深層的含義。(Courson古森)巴珊是約旦河東的一個地方,以土地肥沃著稱。那裡放養的牲畜都長得很肥大。那裡的居民都是敬拜牛裡面魔鬼的靈(與巴力有關聯)。在彼得前書5:8裡,撒但被描述為「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這些經文是這樣暗示撒但和牠的惡魔的屬靈活動,當亞呼贖阿在十字架上受苦的時候,牠們卻在慶祝。

亞呼贖阿捨下自己的生命

約翰福音10:17-18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路加福音23:46 亞呼贖阿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有記錄表明,被釘死前的平均受苦時間大約是2-4天(Tenney坦尼),雖然有報導稱有的受刑者還活了九天。(Lipsius利普修斯)被釘十字架導致死亡的實際原因有很多種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因為受到嚴酷的鞭打。(Edwards愛德華茲)亞呼贖阿的身體很快就死了(彼拉多很驚奇祂那麼快就死了)。(馬可福音15:44彼拉多詫異亞呼贖阿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亞呼贖阿死了久不久。45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亞呼贖阿的屍首賜給約瑟。)雖然死亡前許多身體上生命體征都還存在,但有一種可能是亞呼贖阿並不是死於他生存能力體征的結束,而是祂自願捨棄了祂的生命。祂最後說:「我把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這似乎表明,亞呼贖阿的死亡時由於祂自己放棄的。在約翰福音10章裡,祂說祂有權捨下自己的生命。祂也證明了通過復活有權戰勝死亡。的確,亞呼贖阿就是有權定奪生與死的那位神。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加快──打斷腿,使受刑者無法站起來呼吸,就加快死亡的進程。

約翰福音19:32-33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亞呼贖阿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亞呼贖阿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

確認──用長矛刺入心臟右側來確認受害者是否已經死了。

約翰福音19:34 唯有一個兵拿槍扎亞呼贖阿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打斷受刑者的腿會加速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時間。這個過程被稱為crurifracture,它阻止了受害者自主呼吸的能力。很快就會因為窒息而死。在亞呼贖阿的案例裡,祂很快就死了,所以祂的腿沒有被打斷。亞呼贖阿應驗了關於逾越節羔羊要求的其中一個預言,就是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埃及記12:46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翰福音19:36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為了確認受害者已經死了,羅馬人用長矛刺入心臟的右側,刺入的時候,就突然有血和水從亞呼贖阿的身體裡流出來。這血和水的醫學意義一直是一個爭論的問題。有一種理論認為:亞呼贖阿是死於大規模的心肌梗塞,其中心臟破裂,(Bergsma博哥斯瑪)可能是祂背十字架時摔倒所致的。(Ball保爾)另一種理論認為:亞呼贖阿的心臟被心包積液包圍,使得心臟收縮並導致死亡。(Davis戴維斯)被釘在十字架上身體承受的壓力可能導致致命的心律失常。(Johnson約翰遜)

「血和水」的表達順序不一定表明的是外觀的順序,而是表示某種液體的相對突出程度。在這種情況下,長矛刺入心臟右側會讓胸膜液(肺中積存的液體)先溢出,然後從右心室壁流出血液。(Edwards愛德華茲)重要的事實是,醫學證據支持亞呼贖阿的確是死於肉體的死亡。

當然,故事並沒有到此結束。最重大的事件是,將亞呼贖阿與所有人分別出來的事實是:祂又復活了,並且如今還活著。祂在天父的右邊,為那些跟隨祂的人代求。(希伯來書7:25)

在天堂顯現

啓示錄5:6 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

在永恆裡,亞呼贖阿都會帶著祂被釘十字架的印記。啟示錄5:6裡表明,祂在天堂顯現的時候是帶著羔羊的印記「看上去像被殺的羔羊」。我們知道當祂顯給多馬看的時候,祂是帶著釘痕,祂的肋旁也有長矛刺的疤痕。(約翰福音20:26-28)這也是當祂復活後,為什麼沒有馬上被人認出來的值得考慮的原因。在約翰福音21:12裡記述說,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的身分,因為他們知道是亞呼贖阿。可能是祂復活後的身體上仍然有祂被鞭打過的痕跡。「祂榮耀的身體會表明祂曾經所受過的恥辱。」(米斯勒)

我們準備好了去見祂了嗎?我們用祂所賜予我們的做了什麼?今天,祂鼓勵我們思考十字架上的代價,並將它運用到我們自己的生命中。

跟隨亞呼贖阿瑪西阿克

路加福音9:23 亞呼贖阿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當祂在地上的時候,亞呼贖阿說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9:23)正如我們所見,在亞呼贖阿的時代,這意味著可能要死去,要捨下自己的一切來跟隨他,把自己與一切事物分別開來……你的權力,你的朋友,你的身體和血液,甚至你的「神」

我們受到了古利奈人西門的挑戰。經文裡提到他是亞歷山大和魯孚(亞哈威所揀選的一個人)的父親,西門和他的妻子都在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提到。(羅馬書16:13)曾經有一個人,的確背起了那十字架,並為亞呼贖阿帶來了永恆的影響。你現在願意為祂作出什麼承諾呢?

聖經是亞哈威的話語(提摩太後書3:16-17),講述了亞哈威曾經與人的個人關係。亞哈威會跟人交談和說話,就像你會跟你最好的朋友交談和說話一樣。亞哈威創造了人,並且賜給他一個有意義和有目的人生。

人選擇了行自己的道路,不聽從亞哈威。(這適用於羅馬書3:23裡說的人)(羅馬書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亞哈威的榮耀;)這種背逆就稱為罪,導致人和亞哈威的關係破裂。如果一個人偶然憑自己的努力(宗教)來尋求與亞哈威的關係,他會一無所獲,因為罪已經破壞了那種交流。(以賽亞書59:2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亞哈威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亞呼贖阿的獻祭就是亞哈威犧牲祂自己的兒子來恢復已經被破裂的關係的故事。就如以上所述,亞呼贖阿捨下自己的生命來償還人類罪孽的代價,將罪孽的刑罰擔負在祂自己的身上。因為祂在十字架上捨下自己的生命,凡相信祂的人都能恢復與亞哈威的個人關係。亞呼贖阿親自宣告祂是通往亞哈威的唯一道路(約翰福音14:6亞呼贖阿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亞哈威那裡去。)。唯有透過亞呼贖阿彌賽亞來認識亞哈威,人才能獲得有意義和有目的的人生。(約翰福音10:10我來了,是要叫羊(或譯: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亞哈威渴望世人都以個人的方式來認識祂,如果你從未接受過亞呼贖阿親自為你的罪孽所賜下的禮物,或者如果你對怎樣通過亞呼贖阿彌賽亞來認識亞哈威,才能獲得一個有意義和有目標的人生,有任何疑問,你可以開始作一個像這樣的簡單禱告。(點擊這裡前往救贖禱告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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